機構名稱 | 江蘇泰康安全環(huán)境科技有限公司 | |||
項目名稱 | 江蘇惠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產30噸毒素降解酶制劑、200噸系列保健品原料及產業(yè)孵化基地項目(50t/a 5-甲基-2-吡嗪酸及30t/a (R)/(S)-4-氯-3-羥基丁酸乙酯生產線及相關設施)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評價報告 | |||
項目基本情況 | 江蘇惠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(原名泰州市惠利電子材料有限公司,2017年12月22日經泰州市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變更為:泰州惠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,2019年7月9日經泰州市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變更為:江蘇惠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,具體詳見附件所示)位于泰州市永安洲鎮(zhèn)高永工業(yè)園,于2003年7月7日注冊成立,公司注冊資本5000萬元整,企業(yè)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(臺港澳與境內合資),企業(yè)法人代表和主要負責人為郭宏明。企業(yè)現(xiàn)有廠區(qū)占地面積50畝,廠房建筑面積12600平方米,主要從事生物發(fā)酵制品(酶制品及延伸品,不含化工產品)研發(fā)、生產、銷售及進出口業(yè)務;生物領域內的技術開發(fā)、技術轉讓、技術咨詢、技術服務、化工原料及產品(不含危險化學品)的銷售。 因市場及技術原因,原備案項目產品方案進行了優(yōu)化調整,故泰州市惠利電子材料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2日在泰州高港區(qū)行政審批局進行了重新備案,項目名稱:年產30噸毒素降解酶制劑、200噸系列保健品原料及產業(yè)孵化基地項目,項目代碼:2017-321203-41-03-628811,建設的內容為:在不使用列入國家、省、市限制和淘汰類設備及生產工藝前提下,采用自主研發(fā)關鍵專利技術,購置生產設備和檢測設備約256臺(套);新增研發(fā)設備130臺(套)。適應性改建廣房13000平方米,僅生產真菌毒素降解酶、生物合成保健品原料。項目達產后,預計年可新增銷售收入2.1億元。 建設項目采用“一次規(guī)劃、分期建設”方式實施,本次驗收為一期工程,一期工程內容為:建設年產50噸5-甲基-2-吡嗪酸及30噸(R)/(S)-4-氯-3-羥基丁酸乙酯生產線及配套設施。 | |||
重大危險源情況 | 本次驗收項目涉及的原輔材料有:葡萄糖、蛋白胨、酵母粉、硫酸鎂、檸檬酸、2,5-二甲基吡嗪、菌種、硫酸(50%)、氨水(28%)、氯化鈉、4-氯乙酰乙酸乙酯、微量元素、無機鹽、硅藻土、氮氣、蒸汽、去離子水、液堿(36%)、鹽酸、片堿、甲醛溶液(37%)、雙氧水(27.5%)等;產品:5-甲基-2-吡嗪酸、(R)/(S)-4-氯-3-羥基丁酸乙酯。 根據《危險化學品目錄》(2015版),建設項目生產的產品不屬于危險化學品,生產過程中涉及的鹽酸(序號:2507,CAS號:7647-01-0)、片堿/液堿(序號:1669,CAS號:1310-73-2)、硫酸(序號:1302,CAS號:7664-93-9)、氨水(28%)(序號:35,CAS號:1336-21-6)、甲醛溶液(序號:1173,CAS號:50-00-0)、雙氧水(序號:903,CAS號:7722-84-1)及氮氣(序號:172,CAS號:7727-37-9)屬于危險化學品,因此該項目屬于危險化學品使用建設項目,不屬于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。該項目不涉及危險化工工藝和高危儲存設施。 | |||
評 價 結 論 | 綜上所述,江蘇惠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產30噸毒素降解酶制劑、200噸系列保健品原料及產業(yè)孵化基地項目(一期工程)經前階段試生產后表明該項目符合國家現(xiàn)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、法規(guī)和部門規(guī)章及標準規(guī)定和要求的安全生產條件,已具備安全設施“三同時”驗收的條件。 | |||
項目組成員 | 劉斌 | 1100000000201308 | 二級 | 項目組成員 |
杭有鋒 | 1200000000301386 | 二級 | 項目組成員 | |
鄒井全 | 0800000000204968 | 一級 | 項目組成員 | |
楊扣華 | 0800000000102522 | 一級 | 項目負責人 | |
影 像 資 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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